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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派出所所长实名举报公安局局长 官方通报触碰哪些舆论“雷区”

2024-06-28 16:22 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6月22日,河北承德兴隆县六道河派出所所长在社交媒体平台公开实名举报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对此,承德市委、市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承德发布”发布通报表示,已关注到兴隆县公安局六道河镇派出所所长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反映的问题,承德市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正在核实。

举报渠道分析

  事件引发关注的焦点普遍集中于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实名举报这一“另辟蹊径”的方式。法律意义上的网络举报是指,向相关机构的官方网站或者对外公示的网络平台进行举报。因此,严格来说,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举报的方式并不属于法定的举报方式。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举报,更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同时也因相关负面信息的传播而极易给当地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好的示范效应。

  当前,信息反映渠道相对健全,各级政府、部门都设有信访接待单位,各级纪委监委严格查处公职人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有巡视组不定期到各地巡视。但网民关注到,当事派出所所长之所以要“舍近求远”选择在社交媒体平台实名曝光,也从侧面反映出政府公职人员及普通市民仍然面临“举报难、举报险”的窘境。

部分网民评论

  官方通报分析

  从官方通报内容来看,寥寥数笔未能完全公布事件的来龙去脉。目前来看,通报触碰到了以下两大“雷区”:

  一是信息不透明。通报中虽然表示已经关注到问题并成立了调查组,但具体内容、问题的严重性、涉及的具体人员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等关键信息都未提及。这种模糊和简略的表述方式,容易引发公众的猜测和疑虑,加剧社会舆论的负面效应。

  二是内容缺乏详细性。通报中仅用“我们已关注到反映的问题”进行表述,落款处也未明确发布单位,那么“我们”可能是指“承德发布”的信息发布编辑人员,也可能是指承德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这可能会导致社会舆论对此事件的处理存在混淆和误解。按照惯例,一份标准的官方通报应该提供更具体的信息,例如调查组的成员组成、调查进度、调查方向等,表现出对社会舆论的尊重和负责。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社会舆论的疑虑和不满,还可以提高官方通报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总之,河北承德官方的后续通报应该尽可能地提供具体、准确、完整的信息;同时也应该尊重和保护被举报人的法律权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和误解。

  同类型举报官方回应对比

  同样是“下级举报上级”,今年1月发生在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的一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逮捕事件也一度引发舆论热议。相较之下,彼时相关部门通过媒体的通报则更显得有态度、有回应、有原则。

  权威部门协同处置彰显处置态度:通报详细列出了开展调查核查的部门名称,会同上级部门对举报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及时公布工作进展:通报明确指出了对错误羁押、错误逮捕、错误起诉已依法予以纠正,这种具体的信息可以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调查的进度和处置情况。

  文末表决心“画龙点睛”:工作组负责同志将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彻查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种“表态”可以让公众看到政府的决心和行动,也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由于此次派出所所长对公安局局长的举报内容涉及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大肆买官卖官、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等方面,舆论期待公开举报的问题可得到相应的重视和彻底的调查,官方相关部门应适时公开调查进展及结论,以增强公众社会安全感,提振公众对司法公正、社会正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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