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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盗用”到“超高收入” 千万粉丝网红“痞幼”舆论风波暴露行业发展痼疾

2023-12-14 17:14 来源:人民网

  11月27日,短视频平台粉丝数超过2800万的网红博主“痞幼”发布一则“道歉声明”,对于自己在26日发布的视频中,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极地摄影博主“丁亦然”的视频素材表示歉意。涉事视频经“丁亦然”粉丝举报后,平台做下架处理。“丁亦然”表示接受“痞幼”方面的道歉,且无任何其他诉求,只想以此事为例,告诉大家要尊重版权。

  “痞幼”发布视频与原作者视频对比

  词条#网红痞幼就盗用他人视频道歉#迅速成为多平台热搜话题,仅微博平台阅读量即达到4.7亿。随后,由此衍生出#痞幼3个月广告收入约为1620万# #痞幼早期男粉占比超9成#等话题,将公众的注意力从版权纠纷的个体事件,扩展至对痞幼个人形象及事业版图扩张路径的讨论。

  话题热度趋势图

  来源:人民众云

  这场有关著作权、“网红”职业操守和财务披露的舆论风暴,迅速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人民众云数据显示,“痞幼”相关信息自11月27日开始发酵,仅一日便攀至热度顶峰。其中,负面敏感的信息占比超过一半。

  信息情感占比分析

  来源:人民众云

  傲慢姿态

  揭示版权保护认知“盲区”

  作品原创拍摄者“丁亦然”在发现“痞幼”存在盗用自己作品的情况后,便第一时间在评论区进行提醒,但“痞幼”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盗用他人视频的问题严重性,反而打趣表示“因为拍的好看啊”。从“丁亦然”后续公布的私信截图中,也可以看到“痞幼”在沟通之初完全没有表现出盗用他人作品后应有的歉意。

  当事双方沟通截图

  部分疑似“痞幼”粉丝的网民评论质疑“丁亦然”此番维权是在蹭“痞幼”的热度。“头部网红”与极地摄影师相比较而言,在影响力与变现能力上均有明显优势,但在盗用他人视频发生后,以“好看”为托词,加之“蹭热度”的质疑,从侧面反映出“痞幼”自恃流量加持,漠视他人辛苦创作的劳动成果。这种傲慢姿态不仅显示出其对版权保护的漠视,更是对内容创作群体的不尊重。

  道歉声明

  措辞草率难平质疑声浪

  27日晚间,“痞幼”发布道歉声明,被网民指责用词不够严谨规范,再度引发舆论情绪的反扑。有网民评论表示:“‘痞幼’这个道歉声明不是病句就是错别字,不过看出来可能确实是本人写的,不是公关团队写的了。”还有网民称:“通篇缺各种标点,我一年级的孩子错别字都比她少。”

  网传网民对“痞幼”道歉声明的批注修改

  而即便是这样一份饱受质疑的“道歉声明”,也在发布数天后即被删除,当前已不可见。有网民在其他视频下方追问事件后续,明确指出“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就算删除了也留下了痕迹”。反观这份以“正式道歉声明”为标题的内容本身,丰富素材诉求的借口,明显的错别字,短暂的可见时间等,均让舆论质疑其“感到抱歉”的诚意。“之后回国一定补上(正式道歉函)”的承诺至今仍未兑现,而最新更新的数条视频显示其本人已身在国内。上述表现无不传达出其个人对侵权错误的回避、遮掩态度。

  在信息爆炸的社交媒体时代,舆情危机发生后的声明文本是阐述事件、回应质疑的关键议程。态度鲜明、言辞准确是最为基本的要求,如若不然,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而致使舆情失控。“痞幼”不知所云的道歉,被讽“绝望的文盲”,站在时代风口并享有互联网红利的头部“网红”,理应承担其应有社会责任,却屡在面对网民质疑时,选择回应逃避舆论核心质疑,妄图以模糊焦点的方式息事宁人,这一行径显然是对公众信任的恶意消耗,对于个人形象乃至群体认知塑造来说更是难以愈合的“致命伤”。

  “天价薪酬”披露

  呼吁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平正义

  随着“痞幼”盗用他人视频话题热度不断走高,有媒体统计发现,截至2023年9月15日,近90天内,“痞幼”共更新46条内容,其中星图视频(广告视频)27个,占总内容的一半以上,如果按照每条广告60万来算,近三个月痞幼广告收入约为1620万,一年为6480万。

  高频的广告投放与高昂的广告报价,立刻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网民在震惊之余也表达了个人对“网红”超高收入状况的不满。“打工人见不得这些”“三个月赚了我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等评论引发广泛共鸣。与此同时,另一微博话题#失业父亲因20元生日蛋糕泪崩#登上微博热搜榜单,这原是一个传递家庭温情的暖心故事,却因与“痞幼”收入的明显差距,使得话题刺痛感加倍。

  微博热搜话题榜单截图

  “痞幼”团队工作人员对于收入问题的回应显得含糊其辞,以“相关工作人员都在国外,联系不上”为由,表示不清楚具体收入情况。

  随后,#95.2%的主播月收入5000元以下#也成为热点话题之一。多个相关舆情关联叠加,让事件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同时,亦折射出互联网行业收入分配的巨大差距,更引发舆论对整个互联网产业利益格局的讨论。

  对于“网红”行业的收入情况的极端分化,再次印证了互联网平台分发机制导致的马太效应。强者愈强的“幸存者偏差”导致大众对网红群体的偏见日渐加深,对于部分网红博主利用平台灰色地带、市场监管盲区、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因素博取超额利润的不满声量日渐提升。对此,极目新闻评论表示,网红这一新兴职业,大有“比明星更轻松,比明星更暴利”的苗头,或许到了需要监管部门在行业内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口。

  舆情启示

  探求“网红经济”的破局之法

  当前,网红经济年交易规模突破万亿元,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版块。在网红经济规模化趋势明显的数据优势下,为何知识产权管理失当与广告报价虚高等乱象仍是广受诟病的顽疾?探求破局之法成为促进“网红经济”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

  “痞幼”此次的舆论风波揭示出“网红经济”繁荣背后的部分乱象,不仅唤起公众对于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机制的反思,更反映出提高互联网从业者职业素养的迫切需求,呼唤数字经济的价值复归。

  倚仗“高流量”的肆意抄袭极易形塑“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内容生态,扰乱行业发展正常秩序,打击原创作者创作热情,由此观之,为短视频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排雷”势在必行。

  当前,通过切条、搬运、二次创作等方式的“视频搬运”,是“网红经济”中知识产权案件的高发领域之一。尽管相关部门在政策维度,已对电商与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出台防范与处罚规定,但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取证难、处理慢、处罚轻等问题。面对流量带来的高额利润,部分账号仍明知违法却铤而走险。此外,因知识产权普法和执法力度不足,致使部分网民版权保护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放宽了“抄袭者”的生存空间,纵容了其不良行径。因此,只有在政策维度外化于行,思想维度内化于心,才能对不尊重知识产权的个人与企业形成警示,共创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平台原创规则。

  推动“网红经济”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长红经济”,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强化行业行为规范,瞄准高质量发展目标提质升级,并建立更完善的行业标准,形成正当竞争和准入退出机制,抑制平台流量冲动,实现相关治理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防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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