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一天花费上百元,合理吗?
近日,广西南宁市“慧泊停车”停车收费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有网友反映,南宁路边所有划停车位的地方几乎都归慧泊停车运营,许多当地居民和游客反映慧泊停车收费昂贵,部分道路一天停车费上百元。此外,除了机动车停车位之外,电动车、自行车停车都要收费。5月22日,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自2023年5月22日14时起,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图:网友发布的停车收费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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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一天花费上百元,有车欠费超6.3万元
据红星新闻报道,一位南宁市民发布的收费截图显示,该市民早上7:35停车至晚上8:58离开,累计停车时长13个小时22分23秒,需缴纳停车费75.5元。有愤怒的网友表示:简直就是在抢钱!
图:市民发布的收费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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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慧泊车服务”微信公号2021年9月25日发布了一批公司管理范围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车欠费车辆名单,其中一停车欠费最高达63990.5元,其余也基本均在3万以上。
图:车辆欠费统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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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网友困惑的是,电动车、自行车停车也要收费。南宁市兴宁区某社区服务中心经营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显示,按次收费,7:00至20:00自行车收费0.5元/次,电动自行车收费1.0元/次,20:00至次日7:00自行车收费1.0元/次,电动自行车收费2.0元/次。自行车月票20元,电动自行车月票50元。
图: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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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一天花费上百元,慧泊停车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据《齐鲁晚报》报道,慧泊停车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收费标准都是按照政府定价,并非企业私自定价。工作人员表示,慧泊停车收费是依据2022年3月2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据了解,该收费标准自2022年3月15日正式实行,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时段为7:30-21:00,其余时段免费开放。收费时段中,前15分钟免费,之后按照不同的区域级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折算后每小时3-8元不等。按照该标准计算,在南宁市一类区域一级道路临时停车位停车一天,将被收取102元。
官方一天连发两份公告回应
据报道,该事件中涉事企业慧泊停车全称为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是南宁市国资委间接100%控股的公司。针对网友反映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够合理、部分车位划定不够科学、个别收费人员服务不够规范、停车欠费追缴方式不适当等问题,南宁市相关部门也做出回应。
5月18日上午10点,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发布公告。公告称,正在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评估,充分听取广大市民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按照相关程序,不断优化调整收费标准,合理划定车位,加强对道路停车收费人员培训教育,努力提供更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
当天晚上9点30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再次发布公告回应此事:市政府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征求市民意见,按照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研究出台优化我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据南宁新闻网消息,5月2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和市长侯刚在市内调研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工作和停车泊位规划使用情况,全市当天还派出9个调研组开展停车收费实地调研。
5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官方账号发布消息称,5月21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消息称,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同日,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审计通告,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1日至6月15日,进驻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法院与特定企业合作催收?
因高价停车费陷入舆论旋涡,此前慧泊停车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引起争议。
公开信息显示,5月8日,青秀区法院网曾发布《“执行+智慧停车”——青秀区法院“查人找物”出新招》文章称,8日上午,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文章提到,该联动机制原计划“运用南宁慧泊停车公司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青秀区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结合青秀区法院执行快速响应机制,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5月10日,南宁慧泊公司公众号“慧泊车服务”也发表文章《全市首创!慧泊公司与青秀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恶意欠费实行诉讼追缴》。
对此,有网友质疑,青秀区人民法院与特定企业合作以催收停车费?该合作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5月19日晚,广西新闻网发布消息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20日,南宁新闻网称,《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暴露出南宁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法治意识不强、履职不当等问题。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公共政策制定需认真保障公众利益
对于公众反应的停车费价格贵,南宁市发改委在接受《南宁日报》采访时表示,“与同类城市相比,南宁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处于适中水平。”为何当地居民仍吐槽停车费收费贵呢?从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可见一斑。据当地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南宁2022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903元,月均不足3000元。
红网评论称,道路停车收取的费用主要用来维护和新建停车位,或者用来完善公共交通秩序,这是以公共管理为目标的行为,要谨防其成为一个纯粹的收入来源。以价格来调节停车需求无可厚非,但是在当前车辆数量如此庞大的社会,停车已变成一项民生需求,如果收取费用过高,势必会削弱市民的生活幸福感以及对城市的满意度。
南宁停车费事件提醒城市管理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落地,需要充分考量社会各界的合理权益保障。在事关民生的道路停车费政策制定上,实施前应该广泛征求大众意见,确保政策符合实际需求。实施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公众正常反馈意见,并依据公众反馈及时调整,从而更好保障公众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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