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 ,品牌维权为何引发舆论争议
6月12日,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街边面馆遭知名小面品牌“遇见小面”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并被索赔7000-8000元,引发公众热议。
微博热搜话题数据截图
相关报道指出,“遇见小面”代理律师称,双方的经营范围都是餐馆,主营的都是小面,“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四个字中有三个字一样,构成整体相似。面馆老板毛女士则认为,她和丈夫二人都是重庆人,在店名中使用“渝”(重庆的简称)字,意在表达正宗重庆风味,完全没有攀附品牌的主观意图,并无恶意侵权行为。此外,毛女士表示,店铺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南阳本地,客户群体主要是周边两三公里的居民,不会对主营一线城市的“遇见小面”生意造成实际影响。
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相关报道截图
6月13日13时,“遇见小面”官方微博发布事件说明称,已于12日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
“遇见小面”官方微博事件说明截图
6月15日1时,“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通过品牌官方微博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就“商标风波”致歉。信中称:决定将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涉事面馆;同时已
“遇见小面”官方微博《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截图
【舆论透视】
? “遇见小面”VS“渝见小面”,舆论判断混淆误认难成立
事件曝光后,不少网民对“遇见小面”的侵权主张表示难以理解,并由此对其产生质疑。他们认为“遇”与“渝”在字音和字形上均存在明显差别,两个品牌名称的立意也截然不同,并举出其他类似案例或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情形,以此说明“遇见小面”举证的不合理。
部分网民评论截图
与此同时,《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广州日报新花城等多家媒体援引相关律师及学者采访指出,商标侵权认定的核心是“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需要结合音、形、义、使用场景等多个因素综合判断。如商标读音近似、部分文字重合等情况,不直接成立商标侵权。“遇见小面”律师“四字商标有三字相同,即构成整体相似”的主张,是典型的机械文字比对。此事件中,“渝见”和“遇见”的含义、表意等方向完全不同,“遇见小面”在南阳本地也无门店,相关餐饮消费者不容易发生混淆误认。
? 上市品牌起诉本土小店,被斥“以强欺弱”“过度维权”
此事件中,舆论对一上市大品牌起诉本土小面馆的行为反应强烈。截至2025年末,“遇见小面”全球门店总数为503家,同年12月登陆港交所上市,被称作“中式面馆第一股”;而被诉的“渝见小面”仅是河南南阳一家成立两年的夫妻小店。部分观点认为“遇见小面”存在系统性的批量诉讼策略。
据媒体报道,当面馆老板毛女士得知需赔偿七八千元时,她向媒体哭诉:“我八块钱一碗的面,我至少得卖1000碗,而且1000碗还有成本。”此番遭遇引发网民共情,部分网民表示不再光顾“遇见小面”,甚至出现了多篇抵制言论。《重庆日报》直指此次维权“简直就是‘碰瓷’,甚至是‘以大欺小’”,质疑遇见小面是否“故意用法律武器威胁甚至是欺负小商户,试图用诉讼成本压垮对方逼其就范”。
部分网民评论截图
? 舆论倒逼下紧急撤诉回应,品牌维权还需法理情理并重
事件发生后,“遇见小面”次日即发布声明,称已主动撤诉并承诺反思维权流程;事发第三天又再次回应致歉。从回应速度来看,其处置动作较为及时。然而,尽管品牌方试图以撤诉及无偿赠予商标使用等举措平息争议、快速“止损”,但此前“大品牌起诉小面馆”的强烈反差,已然激起舆论反感,难以挽回公众口碑。还有观点指出,“遇见小面”在回应中提到的“第三方律所”“无偿赠予”等说法,存在推卸责任之嫌,给人高高在上之感。
部分网民评论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则直接点明:这一事件揭开了相关行业一个普遍存在的隐秘产业链,即一些品牌直接将商标维权全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由后者进行扫荡式取证、批量式起诉,最后与品牌方按比例分账。在这种合作模式里,品牌方无需投入人力精力,维权成本为零甚至倒赚;律所则稳收代理费。这种品牌外包维权模式,可谓损人不利己,看似坐收红利,实则是透支口碑。
由此观之,品牌的长久护城河,不仅靠法律的武器,还要靠消费者的认可。法律可以划定权利的边界,却无法左右人们内心的认同与好感。一个品牌如果在维权过程中忽略了情理分寸,即便赢了法律上的纠纷,也可能输了口碑和信任。只有把法律的理性与人心的温度结合起来,品牌才能真正走得稳、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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