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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报“宠物狗在餐厅上桌进食”:狗所用餐食为宠物专用,但上桌用餐属实,涉事门店已停业消杀、更换餐具

2026-05-22 16:49 来源:南国早报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28条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饮场所。该条例第55条还规定,携犬进入禁止犬只进入区域,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每只犬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5月21日上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多次拨打太食兽茶餐厅电话,均无人接听。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两起相关举报,工单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所,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5月21日晚,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

  2026年5月21日,媒体报道西安大都荟太食兽茶餐厅有宠物狗上桌吃盘内食物。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报道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宠物狗所用餐具及食物均为店内提供的宠物专用餐具和宠物餐包,均放置在四楼隔间,有单独清洗区域及设备,与店内顾客餐具无交叉使用情况。该店负责人表示,在顾客进店时已向其说明宠物不能上桌椅,但在该宠物狗上桌进食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及时制止。

  鉴于该宠物狗确有在就餐桌椅上进食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涉事店铺对所有营业区域及后厨操作环境进行全面消杀。21日14时,该店已停止营业,由西安绿园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消杀,并对顾客使用的餐具进行更换。我局执法人员将组织该店面所有工作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进行重点培训和宣传并做好跟踪检查。 

  5月21日上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多次拨打太食兽茶餐厅电话,均无人接听。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两起相关举报,工单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所,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5月21日晚,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

  2026年5月21日,媒体报道西安大都荟太食兽茶餐厅有宠物狗上桌吃盘内食物。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报道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宠物狗所用餐具及食物均为店内提供的宠物专用餐具和宠物餐包,均放置在四楼隔间,有单独清洗区域及设备,与店内顾客餐具无交叉使用情况。该店负责人表示,在顾客进店时已向其说明宠物不能上桌椅,但在该宠物狗上桌进食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及时制止。

  鉴于该宠物狗确有在就餐桌椅上进食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涉事店铺对所有营业区域及后厨操作环境进行全面消杀。21日14时,该店已停止营业,由西安绿园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消杀,并对顾客使用的餐具进行更换。我局执法人员将组织该店面所有工作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进行重点培训和宣传并做好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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