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门口贴招聘广告被罚 城管执法遭舆论拷问
9月18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一商户发视频反映,她在自家店铺门面玻璃上张贴A4纸张大小的招聘启事,被相关部门要求罚款。
来源:澎湃新闻
9月19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该局执法人员已于18日下午当面向其详细说明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情况通报”全文
随着媒体报道的介入,相关信息持续发酵,部分舆论谴责执法人员权力越界、仗权任性。如部分网民评论称,“好大的官威”“权力任性对社会是大伤害”“贴自己店铺门上,影响谁了?而且是招聘信息”“拿鸡毛当令箭”“执法部门是不是也得考虑下灵活执法,别一上来就罚款,引导教育也很重要”。类似言论持续发酵,加剧舆论对执法群体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冲击当地政务形象。人民众云数据显示,在整体传播趋势方面,相关信息热度于官方通报发布当日达到传播峰值,而后逐渐回落。
来源:人民众云
负面争议催生舆论监督意愿
“柔性执法”呼声走高
随着“小过重罚”等质疑声走高,进一步激发舆论监督意愿,进而形成话题集聚,而有关部门是否及时回应舆论关切、给出长效解决方案亦受到舆论拷问。
媒体报道显示,该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商户张贴宣传品涉嫌违法,执法依据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该商户来接受处理时,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只是口头教育其把宣传品摘下去,以后不要再贴了。但如此回应并未平息舆论不满情绪,反而形成了舆论高压。
部分观点据此持续抨击涉事执法人员以罚代管、加码执法,本质是矫枉过正。如澎湃新闻评论称,“执法不应该僵化,特别是当32年前的法规的应用场景,和当下现实情况已经有很大落差,更不宜做‘从宽解释’‘加码执法’。从执法标准上说,定性在自家店铺贴告示的事,应该评价其是否达到损害市容的严重程度,而不是一刀切地认为没有‘审批’就是‘违法’。这会让‘违法’处于普遍状态,影响法治的严肃性”。
“店铺张贴招聘广告被罚”一事发酵后,有声音关联此前城管故意刁难商贩等类似事件,呼吁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强调地方执法人员要柔性执法,重管理强服务。如红网评论称,“稍有逻辑常识的人都可轻易推导出结论,商户在商铺门口张贴招聘启事等,不是张挂‘宣传品’,纯属正常经营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无可指摘。倒是一些地方城管执法部门亟需总结经验、深刻反思,准确理解相关法规要义,避免粗暴执法,真正为商家经营保驾护航”。
“创城”“小店经济”等话题伴生走热
基层管理“宜宽不宜细”
此前,“三亚城管收走孩子写作业桌子”“长沙一店铺在店门口贴招工启事被罚”等事件接连引发舆论争议。舆论在批评“机械执法失去了执法的初心”的同时,更是直言“文明城市的评选指标覆盖城市工作方方面面,城市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品质均要被纳入考核,并非只有市容市貌这一项标准。如果只注重城市环境面貌这种表面光鲜,在创建过程中损害了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品质,这显然与文明创建是背道而驰”。
可见,对于基层治理而言,落脚点应在于服务水平上。在此类涉执法一线的负面舆情背后,“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的质疑声一旦泛起,舆论天平必然会向“民生保障”倾斜,导致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陷入被动,被舆论裹挟。
北京日报客户端曾发文分析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出“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目的理解出现偏差,个别执法机关错误认为‘管理就是处罚,严管就是重罚’,导致‘顶格处罚’‘小过重罚’等不时发生。二是机械执法、‘一刀切’现象多发,相关单位、个人不考虑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不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把‘过罚不当’当成所谓的‘严格执法’。三是罚款设定存在问题,比如有的规定中罚款起罚数额偏高,给一线的执法人员造成困扰”。对此,不少网民亦表示,现实中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且缺乏有效监督,有关部门应加强法治教育,优化执法方式,让法律更有温度。
值得关注的是,还有部分舆论据此关联“小店经济”话题。评论称,“小店经济”本身就是就业的重要蓄水池,一边是市容风貌,一边是老百姓、小业主招工、招租的刚性需求,不可偏废。特别是执法部门不能只顾着自己的行政目标,就忽视民生需求。千篇一律、毫无生气,绝不是应该有的城市之美。相反,城市之大,应该容得下一张A4招工告示”。
一言以蔽之,就基层执法部门而言,对于正常经营行为的管理“宜宽不宜细”。少些过度管理,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既是保护城市的烟火气,也是符合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要求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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