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舆情频道 >> 舆情课堂

江苏南通渣土车与大巴车碰撞事故中 官方舆情处置如何避免陷入误区?

2024-05-16 08:51 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5月10日,江苏南通一载有学生的大巴与一渣土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据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初步查明事故系直行信号灯因故障不亮,司机未仔细观察路口情况所致。当地市民发布的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后,南通多地已经开始连夜维修红绿灯。5月12日,微博话题#江苏南通多地抢修红绿灯#冲上热搜,网民评论几乎“一边倒”地问责南通地方有关部门,质疑其存在麻痹大意和长期不作为的问题,出了事故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随着官方公布事故原因的调查结果,舆论场上对南通大巴事故的相关探讨已不再简单地围绕“一起突发性交通事故”,逐步扩展至信号灯故障诱发的交通安全隐患及相关部门需承担的风险责任。事故不仅暴露出城市交通管理中潜在的隐患,也引发了公众对于相关责任主体对设施维护职责履行情况的广泛质疑。

  一方面,红绿灯等交通设施故障并不鲜见,若能及时修复,或是增加临时应急措施,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甚至消除故障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的。然而在南通官方的回应中,却未提及涉事红绿灯的故障为何未被及时修复,而这恰恰是事故责任认定上不容回避的一个方向。此前,有当地市民向媒体反映“涉事直行信号灯有异常闪烁,时好时坏,已持续一段时间”。相关信息的曝光更加剧了公众对于官方对交通安全隐患熟视无睹的不良观感。

  另一方面,通报确认“涉事渣土车涉嫌违反规定在限行区域内行驶”也引出了公众对“区域禁货”交通管理上的质疑。涉事渣土车违反规定在该区内行驶,当地市民曾反映涉事路段附近有不少土方车和油罐车通行,在白天晚上均遇到过,在路段车辆较少时,这些大车行驶速度快。对于此类“禁行区”交通违章问题,到底是驾驶员的个人“冒险”行为,还是交通管理部门的缺位甚至纵容,仍有待进一步调查。

  此外,网民还特别关注到,对于交通信号灯故障,多数网民并不清楚应该向哪个部门机构进行有效反馈,这可能也是事故风险被置若罔闻的一个重要因素,直接反映出城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

  综上,舆论场上对于信号灯故障和渣土车违法行驶的指责较为突出。但究竟应如何划分法律责任,有关法律人士给出了冷静客观的思考,即大巴车在经过有问题的信号灯路口没有停车观察,或为主要过失方;渣土车、路政、学校等多主体也各自存在其问题,责任划分将较为复杂。微信公众号“新京报评论”也认为,承担赔偿责任需以红绿灯故障与事故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为前提,而因果关系认定较之条件关系更为严格。

  除法律责任的划分之外,官方的舆情应急处置还应注意:

  警惕公众在交通事故灾害舆情中触发“罗宾汉情结”。罗宾汉情结是指人们普遍具有的一种心态,在涉及官民等冲突中,往往不辨案情的是非曲直,“一边倒”站在弱势群体一方。在此次南通事故的舆情反馈中,可以看到有关学校大巴驾驶司机是否符合道路交通驾驶规范的声量相对较少,这与网民心系学生伤员人身安全的“罗宾汉情结”有关,容易先入为主地将事故责任矛头引向渣土车司机、路政交通等“强势方”。后续通报处置中更应强调客观事实,依法举证,只有严格参照法律,客观厘清各方事故责任,才能引导舆论正确看待事故责任原委。

  二是在涉及敏感的伤亡人数方面需清晰、精准。此前官方提供的“数据”与网民反馈存在出入,对于此类信息,官方通报应完全做到客观真实、实时跟进,避免受制于事故问责机制而出现“捂盖子”等错误行为。正如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李泓冰表示,官方应改变“惯性遮蔽”思维,速报事实慎报原因,别一出事就“应付”老百姓。勿把舆情当敌情,别让公信力消解在吞吞吐吐之中。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