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热议公职人员上班能否发“朋友圈”
阅读背景:近日,四川乐山马边县一份违纪通报引起广泛关注,公职人员吉寿坚桑工作时间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7名公职人员对此点赞或评论。由于这8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工作纪律”被县纪委予以书面、谈话诫勉。
在移动互联网普及的当下,人们通过微博、微信、QQ等社交媒体,发布工作信息或生活感想,或刷刷社交媒体给人点赞评论,都是十分寻常之事。公职人员因在上班时间发“朋友圈”被诫勉通报,这样的遭遇让不少网民费解,进而引发较多讨论。截至7月6日,微博话题#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发“朋友圈”被诫勉#阅读量超过2.4亿次。马边县纪委的做法是“严格执纪”还是“小题大做”?网民看法较为多元。赞同者认为,抓工作作风就是要从小事抓起,不能含糊;质疑者认为,发一条“朋友圈”就是违反纪律,未免矫枉过正。
网络争议的焦点在于,公职人员上班期间能不能发与工作无关的社交媒体信息。@广州日报在微博发起“你觉得公职人员上班时间能否发‘朋友圈’”。投票显示,82.8%的网民选择了“可以”,13.7%的网民选择了“不可以”,持其他意见的只占3.5%。从网民意见情绪构成来看,批评马边县纪委的处理不符合人之常情的占据多数。
有观点认为,该地政府初衷可能是为了正风肃纪,但公职人员不是机器人,工作之余少许歇息情有可原,脱离人性讲管理,脱离事实讲纪律,是一种要不得的作风病。少部分网民认为这和早前曝光的“下班后洗澡迟接巡查组电话被问责”“上班喝牛奶被问责”等事件如出一辙。不过,也有一些网民认为,公职人员能否刷社交媒体要看岗位性质,服务性强的便民窗口公职人员,就应该杜绝上班时间玩手机。
相比于网络意见的鲜明立场,媒体评论相对辩证。微信公众号“光明日报”指出,现实中的确有一些人宁玩手机也不办事,如果此事中的工作人员因刷“朋友圈”耽误工作,被处理或可被理解。如果不是十万火急的时间段,也没耽误正常工作,就不要给基层干部再增心理重压。东南网评论文章《“上班发‘朋友圈’被问责”并非大炮打蚊子》则认为,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上班发“朋友圈”虽看似是个人自由,但也应该尽量在工作之外进行,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成为不守纪律、耽误为群众办事的借口。也有舆论指出,此事在网上引发如此讨论,说明当地纪委的做法没有完全让人心服口服,需要有关部门作出更详细的解释说明。
从当地公开的政务信息来看,县纪委此次的处理通报也绝非偶然。6月29日,马边县政府官网刊登消息称,县委书记郭正强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强调,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突出问题严肃处理。随后,当地纪委和组织部门加大了对纪律作风情况的督查暗访力度。马边县纪委在违纪通报中指出,上班时间发“朋友圈”事件反映出当地仍有少数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
近年来,得益于有关部门的严肃整治,公职人员上班时间玩手机、看网络小说、忙聊天、逛网店等“庸懒散混”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赢得舆论好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当下许多地方为了严肃工作作风,出台了诸多纪律制度和问责办法,但各地的规定差异较大,同种情况对应的问责不统一,“碎片化”现象比较突出。一旦基层人员政策理解水平不足或制度工具拿捏尺度不好,执纪问责极易造成问责泛化。过去一段时间,地方多起事件由于问责不精准、执纪不当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问责不是随意挥舞的大棒,面对公众对可能出现的“乱问责”的担忧,基层部门有必要边实践边完善制度。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提前划定问责行为的范围与边界,列出“禁止行为清单”,让问责更精准,防止基层干部无意中“踩雷”,避免对基层干部的误伤。同时,强化问责的正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问责工作规范性,避免地方个别领导“一言堂”。另外,遭遇外界舆论质疑时,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加强相关的信息透明度,提升政务舆情的回应水平。
(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特约舆情分析师 卢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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