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警示:选购“美瞳”要看许可证
原标题: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警示
选购“美瞳”要看许可证
中国甘肃网1月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1月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美瞳”是医疗器械,不属于普通商品。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一定要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含网络商铺)购买。
很多追求时尚的年轻人喜欢戴“美瞳”,它是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美瞳”时,应当仔细查阅产品标签、说明书。对国产产品,需确认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对进口产品,需确认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
如果消费者发现有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或者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假冒伪劣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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